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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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恣意夏日(一)(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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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天,在周樱的印象中是清晨草尖上挂着的晶亮露珠和夜晚繁多的星星。小时候发生的很多有趣的事情和吃到的最甜美的东西都是在夏天。小学开始的头几年暑假,她都在外公家度过。

她喜欢阳光透过密密层层的枝叶间,在巨大的香樟树下投射着铜钱大小粼粼光斑的阴影里逗弄着成群结队搬运蟋蟀尸体的蚂蚁。眼前这只被翻过肚皮已经缺胳膊少腿的蟋蟀,是她刚偶然掀起半截青石砖后发现的。

周樱不太喜欢这只蟋蟀,觉得它过于干扁,颜色还黑乎乎的,一点儿都比不上之前在外公家后山坡上丢弃的泥砖底下找到的那些蟋蟀。那儿的蟋蟀个个儿体格饱满,颜色也是她最喜欢的黄褐色。灵动的丝状触角,油亮的黑眼睛,肉嘟嘟的支棱着的两条后腿,看起来是那么聪明可爱。

那座不算大也不太陡的山坡上长着她最喜欢的两种植物,一种是能结出密密麻麻的浑身是刺的苍耳。还有一种是能结出像一个个迷你小南瓜的植物,成串的小南瓜成熟后,会由浅绿色变成漂亮的紫色。

最初发现这种果子的时候,她挑了成熟的尝了尝,发觉并不好吃,反而会让唇齿皮肤染上难以去掉的紫红颜色。后来她发现这种果子挤出来的汁液倒是出奇的漂亮,便开始往自己的指甲盖上碾,果然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即便是像周樱这种野性十足,在男人堆里长大的女娃儿,也违背不了自己的天性。

有时候她也会把逮到的蟋蟀染上跟自己指甲一样的颜色,那时她还控制不好自己的力道,一不小心就会连皮带肉地把蟋蟀给捏死。“真是便宜了那群蚂蚁”,她想。不过蟋蟀也算是物尽其用,功德圆满了。

至于苍耳,那是当时所有男孩女孩追逐打闹时的武器。长发的女孩尤为痛恨被扔到苍耳,被这种浑身是刺的麻烦玩意儿缠上头发,光是想顺利拆解下来就让人怒火中烧!于男孩们的寸头而言,这些带刺的小玩意几乎不具备任何杀伤力。所以每每一场较量下来,只有女孩叫苦不迭。后来聪明的女孩们想到了用大把的苍耳揉捏成紧实的团子往男孩们脸上投掷的法子,场面一度激烈失控,哀嚎四起。

没被摘下的苍耳在枝头逐渐老化,颜色会变得越来越深,最终变成深褐色。上面的刺也会失去当初柔软极富韧劲儿的触感,变得非常坚硬扎手。有一次周樱硬扯它们的时候,指尖被刺得鲜血直流。“啊!妈批·······!”周樱脱口而出。吐出这两个在男孩们口中经常听到的字眼后,她倏地愣了一下神,紧张地环顾了一下路两头,见并无来人。随即便舒展开眉头,眼里开始浮现出不知名的笑意,这笑意迅速蔓延至眼角。“真过瘾!”,周樱心想。

自外婆去世后,外公一直独居,后来舅舅舅妈随同乡去了浙江打拼,留下的两个儿子便交由外公在家照料。舅舅他们在浙江的一个小镇做起了酿酒作坊的小生意,这种作坊并不需要太高成本。而在河流众多,水系发达盛产水稻的故乡湖南,酿酒这门手艺许多湖南伢子只需被稍稍指点,便能很快掌握精髓。

小店在一个造船厂附近,那是个规模相当大的造船厂,往来的都是满身油污,黝黑精干有着粗大嗓门的造船工人。干的是体力活儿,晚上收工出来在酒馆买上两斤白酒跟个伙计,炒上两盘小菜一块小酌一杯是他们的常态。造船厂大门两旁的街道有不少酿酒作坊,基本都是老乡。至于生意如何?也就够维持基本生活,极力省吃俭用攒下些小钱寄回去贴补家用。

留在老家的两个年纪相仿的儿子倒是过得相当恣意快活,没有了父母在家管束,周樱的这一个哥哥和弟弟感到了前所未有的自由,她也在每年暑假一到便急切地往外公家蹿。去外公家的路,周樱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了,几乎都是一口气跑过去。

一路上还不忘时不时地扯上一根路边丛生的狗尾巴草叼在嘴里。这个动作,在部队生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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