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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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闻风丧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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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都?一个繁华大都市罢了。

经济水平尿管位于全国前列,而它的白天跟夜晚却完全没有区别,与其发展速度一样疯狂。

一杯泡着冰块的美酒入喉,即使心情烦躁,也会不由自主的平静下来。

鲜为人知的一点是,据当地人粗略统计。魔都的酒吧多达二千多家,是我国酒吧最多的城市的之一。

一提到酒吧,许多人都不由色变。这的确是许多犯罪的衍生地,但也是很多故事的发源处。

酒吧多了,酒鬼自然也就多。

在魔都的酒吧圈里,有一位让人闻风丧胆的酒徒,大家都老土地称他作quot酒神quot。

不为别的,就是能喝。但他的酒量不在量多,而在于喝得混。

什么是喝得混?

自从酒吧这一事物出现后。很多人就开始不满意单纯地喝酒,许多以酒为基础的玩法就随之衍生了。

nt百步天梯quot,而苏鑫则是这一最难玩法里面的最强者。

一般在人多热闹的时候才会出现这种玩法,因为人越多,越难玩。但参与的人却只有两个。

规则是,发起挑战的人负责统计自己朋友的人数,要是在场的人都不认识,就取总人数的一半。

得出数字后,用一百里从头尾各取出这个数的范围。例如得到的人数是三十,则取1到30,或者70到100。

然后剩下的就是40到70,发起挑战者则会负责喝完1到30和70到100的部分,以示强者的姿态,被挑战者只需要喝40到70的部分。

而获胜条件却是双重标准,发起挑战者喝完自己部分就为胜,被挑战者则是要先喝完自己部分为胜。若同时喝完。则也是挑战者胜。

这里要提到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1到30的并不是喝30杯的意思,而是从度数为1的酒喝到度数为30度的酒,每一度数各喝一杯。

而这就是百步天梯的变态之处,要知道致命并不是酒的数量,而是不同度数的酒混合起来喝的难度。

喝过酒的人都知道,混酒喝要比一直喝同一种酒更为致命,即使喝得数量一样,但混酒喝起来更容易上头。

而且这还是几十种度数的酒的大混合,听起来就让人浑身发抖。

百步天梯这个名字的由来,就是因为先前有的挑战者在挑战的过程中踏上了前往天国的阶梯,还没喝完就上天了。

所以这种玩法几乎很少有人选择,要真有人发出挑战了,估计能引起整条酒吧圈的人围观。

而最近的魔都,已经很久没人玩过百步天梯了。但苏鑫一直在到处引战,却没有一人敢接受他的挑战。

独孤求败的感觉真让人难受,这天晚上苏鑫没有去酒吧。找了家安静的清吧,打算喝点闷酒。

一杯日本青梅酒下肚,他感觉只是喝了二两白开水。

苏鑫的酒量是踏着岁月历练出来的。估计也不会有人天生就是个酒桶。

这时突然有个白净的小伙子拍了拍他的肩膀,说道quot请问我可以挑战你吗?quot

苏鑫错愕地回头看了对方一眼,错愕不是因为他对眼前之人毫无印象,而是竟然有人敢主动挑战他。

nt我能确认一下吗?你说的可是向我发起百步天梯的挑战?quot苏鑫疑惑道。

对方点了点头,苏鑫见状不由站了起来,问道quot你知道我是谁吗?quot

小伙子点了点头,指着不远处的顾客说道quot他们说你就是酒神苏鑫。quot

就是酒神?看来这小伙子就是专程来找他的。

苏鑫打量了他两眼,对方面目清秀,身材消瘦。

而且脸上根本没有常年喝酒而突显的酒精斑。常喝酒的人根本不会是这副模样,苏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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