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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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八章 任我行(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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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四友之中,秃笔翁用的是一根粗粗的大毛笔,黄钟公用的却是瑶琴,都是非主流的武器,风雅是够风雅,装逼是够装逼,但是威力却大打折扣。

无论如何,对同一个人来说,用刀肯定是比用笔的威力要大很多,就算你功力高深,内力可以通过毛笔发挥出来,可是同样的内力,发挥在摧金断玉的宝剑是威力只会更大。

秃笔翁最得意的武功是他根据书法是化出来的笔法,按说都是可以发明招式的人了,一笔一划本不必拘泥于字体,可是他的招式却非得附庸风雅,按照比划来走。

王斌对书法可是说是一窍不通,但是他可以轻易认得出秃笔翁招式中的破绽。虽然秃笔翁内力比最弱的丹青生要强一点,可是破绽实在是太多了。观赏可以,实战可就差远了。

王斌也不理会他用的是什么招式,总之见他笔锋一动,斩首大刀随机挥出,如跗骨之蛆一般,只攻其必救之处。

连着几招下来,秃笔翁的每一招都没有用完,都被王斌顺手拦了下来。就像一个吃饭的人一样,每次用筷子夹起食物,只闻到香味,还来不及进口,就被人劈手夺走。

秃笔翁被气得哇哇大叫,自己无论怎么腾挪变化,转换招式,都被逼得只能使出半招,无论如何也使不全一招,胡子都快翘起来了。

王斌看得有趣,长笑一声,一道挥出,如翻江倒海一般,刀身横拍,排在了秃笔翁的背后,直将他远远地拍了出去。

斩首大刀少说也有一百斤的重量,眼见这一招势大力沉,秃笔翁又远远地飞了出去,摔下来定会筋断骨折,身受重伤。

没想到,秃笔翁一落地,居然稳稳地站在了地上,就好像有人将他高高抛弃,又轻轻地放下一般。连他自己都没想到,这个年轻人居然能够有着如此的功力。

知道是王斌手下留情,秃笔翁不由得愣在当场,不知道该不该上前继续围攻。

黄钟公用的是瑶琴,除了自己的爱好之外,更擅长的是依仗自己精深的内力来发出音乐伤人,但是现在他的三个兄弟都在当场,根本无法发挥自己的优势,对王斌的威胁极小。

反而是黑白子,本身的武器是个磁铁做成的棋盘,面积大,而且有着磁力,总是时不时的想碰瓷王斌的斩首大刀。

王斌好胜心起,索性硬迎着磁盘而上,只听得“啪”得一声,斩首大刀正好吸在了棋盘之上。

黑白子不禁高呼“抓住你了!”

以往他与人对战,一旦用棋盘吸住对方的兵器,往往是用力一拽或者一压,对面就不得不脱手认输。

所以,一旦吸住对方的兵器,对黑白子来说,就意味着胜利。

可是,他万万没想到,以前他面对的敌人,兵器大部分都是长剑大刀,最重的不过是十几斤的重量,肯定是没有他棋盘重了。

可是这斩首大刀,足足上百斤的重量,王斌又是使得惯的。他轻笑一声“抓住了,那你抓稳了哦!”

随机,双手握刀,用力旋转起来,剑刃风暴!他在施展《生化危机》里面复仇女神用过的剑刃风暴!

王斌曾经特意向马特讨教过这一招,剑刃风暴一旦开始运转,就会越转越快,非死即伤。不过他现在并不打断致人于死命,所以只是转了二十来圈,就停了下来。

丹青生、秃笔翁、黄钟公都被王斌远远地逼到了二十米开外的距离,而他周围的竹林,已经被刀风所斩,变成了光秃秃的一片。

至于黑白子,早就被王斌远远地甩了出去,挂在了屋顶上,浑身瘫软,动弹不得。

黄钟公对着王斌注视了良久,终于叹道“少侠武艺高强,远远超过了我等腐朽之辈,我等佩服……人生自古谁无死”说罢掏出了一个精光闪闪的匕首,却忽觉双手一沉,再也刺不进去

王斌已经闪到了他的身旁“黄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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