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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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好自为之(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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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孙彻已经知道这光晕是什么了,应该是文武之气。

读过书的人,身上就会显现白色的光晕,而习武的人身上就会出现蓝色光晕。

这文武之气应该不是指以后能做多大的官,而是指学问多少,武功多强,也不能就说文气高的人就一定比别人聪明,只能证明他学问比较大而已。

当然,学问大的人,怎么可能是傻瓜呢?所以,这文物之气也大约就等于智商多高,武功多强了。

‘这么说我就是一个行走的真眼喽?别人在我面前扮猪吃老虎,就会被我一眼看穿?好东西,好东西。我总算也有挂了!虽然作用不是特别大。’

江孙彻就像刚得到一个新玩具的孩子一样,四处打量着别人。

远处酒楼上一个衣着华丽的贵公子,正对着同桌的人侃侃而谈,展示自己的博学多才。

江孙彻只看了一眼,就看出来了,这是个绣花枕头,银样蜡枪头的草包。

因为他身上的文气还没有自己的小书童林春生的文气多呢。

慷慨激昂,指点江山的贵公子完全没看到江孙彻,他同桌的人倒是看到了,赶紧拉了他一把。

贵公子不满的说了同桌一句,直到对方用眼色瞟向江孙彻,贵公子这才看到江孙彻,看到的一瞬间他脸色一白,抓着腰带头也不回的跑了,好像身后有恶狼在追赶他,速度直追博尔特。

江孙彻愣了一下,‘不至于吧,这草包看着像是富贵人家的草包,不至于这么怕我吧?’

旁边江福顺着江孙彻的目光看去,笑了一下说,“看来少爷把这孙如意公子吓出阴影了。”

被我整过?

江孙彻回忆了一下,‘孙如意?哦,想起来了,就是那个被前身扒光衣服丢到大街上的京兆府尹儿子。’

“不管他,咱们接着逛。”

江孙彻饶有兴趣在大街上观察路人,但凡是认识他的人,只要被他看一眼,马上低头,快速离开。

江孙彻属实是无奈啊,还真是‘名声在外’啊,这都能止小儿夜啼了吧。

‘嗯?这红色的光晕是什么?’

江孙彻看到远处,一团大红色的光晕异常显眼,他不由自主的走了过去。

大红色光晕包裹着的是一个娇俏的少女,她正在一个摊位上兜售自己的产品。

“老丈,你看我这竹筐,编的多好,又结实又漂亮,还够大,你装什么都好啊。而且我看老丈的身体也硬朗,肯定是经常买菜干活吧?好辛苦的,你就需要这样一个竹筐,只要五文钱,也就是一碗白水面的价钱……”

少女对着一个五六十岁的老汉耐心的说,一通漂亮话,说的老头满面红光,好像都年轻了几岁,痛快的掏钱买了下来,她还和老头说过两天再来啊。

‘过几天再来?那你这竹筐也太不结实了吧,这老头过两天要是真的来,应该是来打你的,用几天就坏的筐,坑谁呢?’

江孙彻还是忍不住在心里吐槽。

“姑娘,我也想要一个筐。”一个衣着鲜亮的贵公子,露出一个自以为帅气的笑容,凑到了少女的小摊前。

“好啊,五两银。”少女露出了标准的营业假笑说。

‘我看见了!我看见了!’

江孙彻在心底拼命的呐喊,他刚才看到少女露出笑容之前,有一个非常明显的嫌弃眼神。

“这…不是五文钱吗?”贵公子错愕的说。

“刚才那老丈,明显是穷苦人家的老人,当然要便宜些,而且我卖给他的是最普通的竹筐。

像公子这样英俊帅气的贵公子,我当然要拿出最好的竹筐喽,你看这个,更加珍贵,用的可是黄金竹为材料编织的,而且人家为了编这个竹筐,把手都划破了,难道不应该卖的贵一点吗?”少女可怜的说,还伸出纤纤玉手,展示给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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