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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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0:番外八(上)(2 /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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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爱情,只有父爱如山!

这还算比较礼貌和善的,更有同人太太认为阳矅不配当男一,人物智商不足,长得不够帅,明明男二阳华故事张力更大,演员老师的表现也更加优秀。

所以,他们要为男二“伸张正义”,换来该有的待遇!

沈忆霄:“……”

不是很理解你们的脑回路。

喜欢男二就是写这些集黑化、囚禁、虐待、强制、羞辱、将男二抹布化的同人文?

看了一晚上这样的同人创作,沈忆霄捂着心脏陷入了梦乡。

然后,一睡不起。

她猝死了。

沈忆霄:“……”

再次睁眼醒来,坐在电脑前的她,看着被六位数密码保护的三位数银行卡,陷入沉思。

重生后的她连小白作者都不是,第一本小说才刚构思一个名字,也就是说,她还想混这一行就得重头再来。

“淦!”

三分钟后,沈忆霄抱着脑袋直撞桌子。

万里长征就差最后一步就能走完了,一睁眼回到了起始点,这谁能忍啊!

她第一本小说写了啥来着???

男女主叫什么名字来着???

过去时间太长了,除了小说类型,别说写了什么,连大致剧情都忘了个精光。

“……所以那些重生小说中的主角究竟是怎么办到的?重生之后能一个字一个字py热门网文,成为大神、成为白金的???”沈忆霄抓着头发咆哮。明明连自己写过的文都忘光了,重生的主角居然能记得其他作者的文——真是神奇它妈给神奇开门,神奇到家了!

沈忆霄咸鱼瘫痪了一会儿。

第一本小说直接被蝴蝶掉,她开始准备写《剑仙任逍遥》。

感谢电视剧的火热以及各位同人太太的努力,她对这本小说印象还新鲜,但也只记得大概主线,所以许多细节剧情只能重新想。

用已经成熟的文笔再次写,这本效果比前世好得多。赚了重生后的第一桶金,她一如前世那样选择全职写作。

她不是没想过抄袭前世那些热文,奈何操作有难度,她根本不记得。

作为失败的重生者,她唯一优势就是网文十几年的热门新奇梗,以及全职近十年磨练出来的文笔、剧情掌控能力。

即便不抄,靠着超前的经验也能慢慢混到行业头部。

截止这个时候,沈忆霄也一直认为自己是重生到了过去。

直到这一天她下楼倒垃圾,对面住户搬进来一张完全陌生的面孔。

她怔了一怔。

沈忆霄记得很清楚,对面住户应该是一对老夫妇,而非这个染着白发,纹着大花臂,一瞧就生人勿进的女人。

她有点儿怂,往电梯角落小心挪了挪,暗暗打量女人干净简练的下颌线。

这人好高啊,都能当模特了吧?

沈忆霄重生后刻意控制体重,但架不住运动量太小,两三年下来还是变得肉肉,最羡慕那些纤瘦匀称的美人。所幸她的五官好,发胖也不是油腻的胖,肉肉被藏到除了脸蛋以外的全身部位。

个子不高,只有1.55,平时看人都得仰头。

这女人,怎么着也接近一米八了吧?

“你是新来的邻居?”

有点儿社恐的沈忆霄主动打招呼。

女人摘下墨镜,低头看了她一眼,点点头:“嗯。”

“我叫沈忆霄,住你对门。”

沈忆霄到这会儿也没多想,毕竟重生总会有蝴蝶效应,换个邻居而已,不是大事。

女人点点头:“我叫裴叶。”

声音有些冰冷,但很好听,正是沈忆霄喜欢的那一款。于是她多问了一句:“你什么时候搬来的?我还是第一次见到你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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