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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京都贵人(五)(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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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现金后来谢永辰也拿走了,生活费用其中十五万元也是给她儿子留学的生活费用。”

“所以林书芳其实只是驴粪蛋儿表面光?难怪她这么着急,说起谢永辰就咬牙切齿。”

黄一曦轻啧了一声,好吧,不奇怪,渣男是无底限的,不过话又说回来,这谢永辰心眼怎么这么多,到底对谁真心呢,难怪老天都看不过去,早早收了了事。

“也没有那么狼狈,林书芳可是把钱看得很重的女人,她自己肯定藏着许多私房钱,不然不可能过得那么风光,先不管那些,知道后你打算怎么办?”商洛宇看着黄一曦,许久没考问她的功课了,想想还有点小激动呢。

要是黄一曦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肯定吐他口水,以为在玩老师和学生的游戏呀。

“得看他们的离婚协议是怎么写的,到底是不是财产分割法律问题,如果里面涉及到财产分割。

他们已经离婚这么多年了,早就过了《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黄一曦自问自答,“上面那条应该套不上,林书芳当时也是公司高层,对她们的夫妻共有财产有多少心知肚明,而且这条诉讼时效是两年,早就过了诉讼期限。

如果是协议离婚处理过夫妻共有财产,当事人反悔的,应依婚姻法解释二第九条“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规定提起诉讼,林书芳的情况显然也不适用这条。”

黄一曦对从谢永辰的遗产里分割林书芳这个前妻原配的财产,没有抱多大的希望。

“我可以明确地告诉你,谢永辰和林书芳的离婚协议里没有任何一条有关财产的协议,要知道谢永辰那个人,可不是能让妻子带着孩子的家产去找别的男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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