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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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不爱穿鞋的小孩儿(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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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大建筑系

“林暮久,你真的不打算留在c大读研吗?保送名额可是为你留的。”

林暮久的指导老师陈国立已经是个年过半百的老头,也许是学了三十几年的理科,头发早早地就成了“地中海”。

学校想让陈国立劝说林暮久留校读研,可他说什么,林暮久都不愿意。

林暮久把资料拿在手里,“陈老师,大三的时候我就说过,我要去英国。”

陈国立早知道是这样的结果,只不过上级领导给他施压,例行公事问一下而已。

他一直很欣赏林暮久,年纪轻轻但老成持重,很有想法,做决定果断,做事干净利索。

“既然你心意已决,我也不强留,只是抽空回来顺便来看看我这个老人就行了。”

“一定。”

从陈国立那儿离开后,林暮久决定去找肖教授,那天的事,有必要解释,“朝暮”工作室一步步走到今天,实属不易。带着诚心去,不料肖教授今早就去了南大做学术交流。

林暮久之后没有什么事,便决定回公寓,走在路上看着熟悉的路牌,熟悉的教学楼。内心虽然不舍,但他也不会表露出来。

“学长!”

一个女生突然出现,拦住他。林暮久没有说一句话,但眼神告诉她两个字“让开”。

可那女生根本没敢看他眼睛。

那女生手里拿着粉红色的信封,在林暮久面前都不敢抬头看他,支支吾吾的说“学、长,我,我喜欢你!”

短短几字却说的吃力。

林暮久没有说话,那女孩就一直站着不走,递到林暮久眼前的信随着手臂在微微颤抖。林暮久向左跨一步,那女生就向右跨一步。

“学长,我喜欢你这件事也许对你来说有些突然,所以你不用回答我,只要收下这封信就行。”

林暮久眼见着周围看热闹的人越来越多,无可奈何之下,拿了信便赶紧走了。

那女孩的心跳在那封信被抽走的那一刻,也跟着他去了。

情书这种东西,林暮久不觉得有多浪漫,只觉得这是给他徒增烦恼。他把那封信随手放在茶桌上,林桑落问他“你办毕业手续这么快啊?”

“嗯,之前就有准备。”

林暮久看了眼时间,上午10点10分。

“我要在房间里工作,你安静些。”林暮久之前就给她打过预防针,所以他用命令的语气说些,林桑落也不会有小情绪。

“好。”

林暮久回房间拿起电脑便不停的敲键盘,而林桑落为了不打扰他,关掉了电视,靠在沙发上剪着贴纸,准备做手帐。

有位作家写过这样一句话“时间就是这样,一部分给自己的热爱,一部分给在乎的人,一部分用来浪费。”

生活不一定必须过的分秒必争才有意义。至少林桑落和林暮久都是这样想的。

简单吃过午饭,一个在看张皓辰的书,一个在画设计图,偶尔交流两句,足矣。

天气依旧高温不下,但好在公寓里有空调,心情不那么烦躁。林桑落总是不爱穿鞋,虽然是夏天,但地也是凉的,屡教不改后,林暮久拿她没办法,只好她每次下地,他都提醒着。

有次林桑落被他说烦了,瞪着他说“你不累吗?”

林暮久却再次把鞋摆好,让她穿上,还说“习惯就好了,习惯成自然。”

林桑落觉得林暮久哪儿都好,唯一的缺点就是有时候太温柔了。

就算这个房客冲房东发脾气,他也依旧不生气,以至于林桑落都收敛了很多,很少无理取闹了。

那天晚上,两人吃的是她最爱的糖醋排骨,林暮久掌勺,林桑落打下手。

两个人的关系在一日三餐的吵吵闹闹中变得自然了许多。

晚上摄入的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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