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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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一章 emo(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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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和太阳神拉的对话,清沂明白了一件事:抛出“变回人类”这么个有诱惑力的选项,拉希望让清沂脱离死灵阵营。如果想得再阴谋论一点儿,那么烈日被选为神使可能是拉早有预谋——即使死灵王者天然是灵魂神的棋子,也可以通过让其改换信仰,间接削弱死灵阵营。烈日对成神抱有强烈欲望,这当中是否也有拉在背后推波助澜?

走出神庙,迎上来的烈日一脸错愕:“你怎么把许愿的机会给我了?”

“当作赔礼吧,如果不是因为我,黄金神像也不至于稀巴烂。”清沂笑道。

烈日一愣,哈哈大笑:“小事,都是小事。天方夜谭找你。”

在四个老婆簇拥中,天方夜谭凝神书写,只见文字构成图画,非常神奇。

天方夜谭一转时是生活职业者——学者。虽无战斗能力,却被npc们视为重要人物,只因他能抄写经书。日复一日的抄写让他练出了漂亮书法(花押体),更让他晋升为隐藏职业符文写手,以魔力为笔墨,以万物为纸张。人们说,天方夜谭写的就是神的言语。

清沂站旁边看着,等大神停笔才问:“这是什么艺术?”

“波斯细密画。”天方夜谭往后一靠,享受四双玉手按摩:“按你要求设计好了。”

“非常感谢。”清沂装模作样地端详。他对附魔学一窍不通,但料想大神总不会糊弄他。

“你是死灵王者,拥有死灵大军,怎么会想到要个咒怨娃娃?”

“我想送给女儿。”

“不早说?!”天方夜谭猛坐起,夺过设计图撕成粉碎:“再给我一天时间!”

清沂哭笑不得:“也不用太重视……”

“你懂个屁,那可是给你女儿的礼物啊?!行了你快走开,不要打扰我!”

清沂蹑足离去,总算明白为什么天方夜谭人缘那么好了。

——————

蛮荒秘境。

“麦克斯,你有发现吗?”耳朵上打了起码十个耳洞的蓝头发女孩儿问。

“没有,卡洛琳。”两条手臂都是黑乎乎的纹身的橘红头发女孩儿叉腰,长呼一口气。

麦克斯和卡洛琳在新手村认识,因着高度贴合的审美观,一路吵吵闹闹走到今天(同时也因为这迷之审美导致她们没有其它队友)。和所有分水岭玩家一样,她们不满足于安逸的福音大陆,选择来到残酷的蛮荒秘境磨炼自身。她们对精灵悬赏的死灵生物很感兴趣——想必那是一个穷凶极恶的怪物,接悬赏也算是给野外生活找点新鲜感。

然而蛮荒秘境太大了,两人搜索了三天,与不知多少个也眼红悬赏的玩家碰面,依然没发现目标的踪迹。

“麦克斯,我们干脆放弃算了?”卡洛琳靠坐在一截断木上,仔细地从腿上挑走蚂蟥。她穿的是有好多破洞的紧身裤子,简直是对蚂蟥宣布“快来吸我的血”。

“别说蠢话。精灵给的条件很优厚,我们一定要拿到手。”麦克斯看着地图,头也不抬地回答。其实她身上也叮了不少蚂蟥,只不过是仗着战士的超强体质才能保持酷姐形象。嗯,血条还有85,完全可以撑下去。

“可她只是一个小女孩……”

“那是小女孩外表的死灵生物,把你的圣母心收一收。”给地图上又画了一

个叉,麦克斯皱眉道:“这一片区域也差不多了。出发。我有预感——”

“你的预感什么时候准过!”卡洛琳毫不留情。

随着卡洛琳的吟唱,泥土翻涌,生成两只呆头呆脑的土偶,没有五官,不过元素生物本来也不需要五官。它们笨拙地分头行动,圈定下一片待搜索的区域,若发现蛛丝马迹,情报会第一时间传递给作为召唤者的卡洛琳。一边赶路一边操控召唤物的卡洛琳无法分心自保,这时候麦克斯的作用就凸显了:若有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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