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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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大学生活好(1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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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活里的陈牧,感觉生活实在是过于轻松。

打职业的那几年,基本没有低于过十四个小时的训练。

看看右手的手腕处,还有着长期用鼠标导致的鼠标手,很厚很硬。

要是想硬的东西,都可以这么硬,世界上的人肯定会更幸福。

陈牧想着,摸了摸这个鼠标手,这是过去训练的痕迹,也是职业过的证明。

进入大学校园以后,陈牧自然不能保持那么高强度的练习。

而是要好好的努力过好一个学生应有的生活。

所谓,干一行爱一行,做学生,就要做学生的样子。

早睡早起,调整好作息规律,然后晨跑,接着去图书馆,再去上课的路上买点早餐。

然后边走边吃,最后在教学楼下面,潇洒而又文艺礼貌的把垃圾扔在垃圾桶里。

接着,好好听课,无视那些眼里冒星星的学生,为成为国家和社会的栋梁而努力!

恩,真棒!

陈稳想的很美,可惜高估了帝都大学的室友。

这年头的学神们,可没有一个书呆子。

陈牧从未想过,自己一个寝室四个人,居然全都会打lol。

刚进寝室门,他们三个就已经在开黑了。

大呼小叫的感觉,跟想象中不一样啊。

你们这么爱打游戏,怎么考上的?

哦,好像我也很爱打,我也考上了。

那没事了!

陈牧刚进寝室,没人关注到他。

都聚精会神的打着游戏,陈牧严重怀疑,分配的寝室的导员,怕不是认识我,于是把会打游戏的,都分在一个寝室了。

刚看到距离门口最近的室友,数据就是二十分钟一百八十刀的中单辛德拉。

战绩还是五杠一,说明支援游走也没少,那这哥们,最少也是个钻石水平。

不简单啊!

一听声音就是在开黑!

陈稳看着,手指摩擦,虽然钻石很强,但是细节在陈牧眼里,还是漏洞百出,如小学生一般。

很想操作一波,难道这种感觉,就是所谓的手痒?

拜托,我是来读书学习,立志成为科学家,手搓光刻机,脚踩高通957,突破科技封锁,拯救华夏科技业的。

怎么能来的第一天,就想打游戏呢?

这样,不好不好!

然后,只见这位室友,数据华丽,carry全场,十三杀三次,最后也没能拯救世界。

气的砸了一下鼠标道“你们玩的都是什么,我这么猛的辛德拉都没赢,谁来都带不动你们!”

“未必,我觉得你细节再好一点,这把是可以赢的。”耳边传来一个蛮有磁性的声音。

让这位室友,极为不爽。

开玩笑,十三杀还不够细?

你的细节都是头发丝做的?

转头就要喷一下这位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轻人,然后只见一张如明星偶像,五官天乐,皮肤彦祖,身材城武的年轻人。

“你”室友不敢相信,以为自己见到了上帝。

是的,在英雄联盟玩家的眼中,陈牧不是上帝,却胜似上帝。

联盟之神,宇宙队队长,不败神话,丝血反杀yul的男人。

那一幕,这个寝室的人看过的次数,比看过的岛国小电影都多。

“牧牧哥,你吃我粉丝啊,啊呸,我是你粉丝啊。”这位室友,好歹也是十年寒窗苦读,能进帝都大学的牛人。

心理素质,还是很高的,如果有准备,肯定不至于语无伦次。

但是当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出现偶像级人物。

那自然是反应不及,心跳加速,口齿不清,双腿抽搐。

都站不起来了,明显这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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