蜡笔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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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离别(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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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梦陆铭都不是什么扭捏之辈,关系都确定了,睡上那么一觉又如何?

哪怕天天睡觉顺带半个小时睡前运动,陆铭也根本不虚!当然,这只是陆铭自己的想法。

两人就在床上打打闹闹,都快要擦枪走火了,幸好这时一个电话打了进来。

“喂,亚西,大早上干嘛呢?”

“现在已经是中午了,陆铭,我要走了。”

“纳尼?”陆铭和偷听的李梦相互对视,在彼此眼中都看出了不解,为什么突然说要走了?

还是那家小餐馆,还是当初那四人,张亚西怕在电话里头说不清,就约了众人来这里。

“亚西,到底怎么回事,待在这里不开心了吗?”陆铭一到场就迫不及待的问。

虽然陆铭拿了快男的冠军,但他也没膨胀,因为他知道在所得的这个冠军里面,张亚西至少占了百分之五十的功劳。

在没有遇到张亚西之前,他都是吉他弹唱精简版的《七号公园》、《花田错》,虽然还算清新耐听,但实际上只能算是个普通选秀选手水准,难登大雅之堂。直到有了张亚西的编曲,他表演的作品才真正具有音乐性、完整性,才能更好的呈现在电视节目秀上。

由于音乐素养的不足,陆铭顶多在编曲、制作上有点小聪明,大方向还得需要成熟的音乐人帮他掌舵,现阶段他还真有些离不开张亚西。

“小铭,你先别着急,听我说。”张亚西这慢性子能把人急死,他给众人分别倒了杯酒,这才开口说道。

“我给邢菲做的那几首歌,被他们公司看上了,他们邀请我去香江,当制作人,想包装我当艺人。”

张亚西一下子喝了一大口酒,显然内心正陷入激烈的挣扎。

“我知道,他们可能想要我做的是什么音乐,我也知道,我并不适合站在台前。可是,我已经不年轻了。”

张亚西是少白头,常年做音乐废寝忘食,才二十多岁,头发上已经有了些许白色。

“我想做我喜欢的音乐,这是离我梦想最佳的途径,也是离它最近的一步。”

张亚西说到这也不说话了,只是把杯子里的酒一口气闷下去,给自己又倒了一杯。

众人也都陷入了沉默,陆铭很理解他,他被迫做自己不喜欢的事,可能变得商业化,可能会给别人写他不喜欢的歌。

但这只不过是为了有朝一日,他能自由的做自己喜欢的音乐,还能够让更多的人听到而已,现在的大环境里,音乐人也只能这样曲线救国。

老樊可能也懂,伸手拍了拍他的肩膀,一切尽在不言之中。

“我最放心不下的就是你,陆铭。”

“你是我见过对音乐领悟能力最强的人,我不在,你也一定要做‘好’的音乐。”

张亚西边给自己点了根烟,边开口对着陆铭说。

“放心吧,亚西,其实我反倒是觉得你可以尝试把你的音乐和流行、商业结合起来。”

陆铭却是有不同的想法,他觉得不管任何类型的音乐,除了要保存自己的核心部分,还要研究如何把歌变得好听。必须让观众第一时间被觉得新奇、悦耳,他们才有可能违背自己的听觉惯性继续听下去。

如果你把一首歌做得晦涩难懂,哪怕做得再纯正,而不去服务于它的可听性,又怎么能去怪观众听不懂、不喜欢?

提升审美能力不是一蹴而就的事,能够打动人、吸引人,才是足够完善、完整的音乐。

“这就是我最羡慕你的地方,你能把这两者结合得特,别好”

张亚西朝陆铭竖起大拇指,显然已经有一些醉意了。

这时老樊不知道抽了什么疯,也给自己倒了满满一杯酒,一口气喝光,开口就说。

“我也要走了,我要回北平,我要做乐队,我要玩摇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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